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对我公司鄂尔多斯盆地庆阳地区“十四五”油气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,征求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规划概要
规划名称: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鄂尔多斯盆地庆阳地区“十四五”油气开发规划
规划内容概况:鄂尔多斯盆地庆阳地区“十四五”共安排动用原油储量7962×104 t,新钻井246口(其中直井26口,水平井220口),累积建产能71.65×104 t(其中直井建产能1.3×104 t,水平井建产能70.35×104 t),2025年年产油量达到30×104 t。鄂尔多斯盆地庆阳地区“十四五”天然气共安排新钻井61口(其中直井33口,水平井28口),累积上报探明储量282×108m3,累积动用储量46.8×108m3,累积建产能3.9×108m3。2025年年产气量达到3.9×108m3。
二、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
单位地址:庆阳市宁县新宁镇马莲路6号
邮 编:745299
联系人:张旭
联系电话:13624965553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甘肃卉昕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晶茂A栋1515室
邮 编:745000
联系人:李保权
联系电话:17393473662
电子邮件:253292597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)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来电、当面访问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。
六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